商洛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商洛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我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任务和要求,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内外科普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提高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科学教育的质量
1、认真实施中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充分发挥小学科学课,初中物理、化学课,高中物理、化学、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科学课程教学水平。(市、县区教育部门)
2、推动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推进“做中学”科学教育项目的实施。(市、县区教育部门)
3、深化初中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市、县区教育部门)
4、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积极探索考试评价机制改革。(市、县区教育部门)
(二)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促进课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的有效衔接
1、组织实施《2006—2010中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指导纲要》。(市、县区教育局、科协)
2、围绕年度主题和对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的主题开展宣传和科学体验活动。
——围绕纲要年度主题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
(市、县区教育局、科协、团委)
——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宣传教育活动。
(市、县区教育局、科协、团委、卫生局)
——开展“珍爱生命、远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市、县区教育局、团委、卫生局)
——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
(市、县区教育局、团委)
——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体验和实践活动。
(市、县区教育局、科协、团委、科技局、环保局)
——以“文明习惯带回家”为主题在农村青少年中开展“村容整洁”实践活动。(市、县区教育局、团委、卫生局)
——组织开展青少年安全知识主题活动和体验活动。(市、县区教育局、科协、团委、安监局)
3、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走进科学殿堂”等活动,组织科学家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市、县区教育局、科协、团委、科技局)
4、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市、县区教育局、科协、团委、科技局)
(三)提高科学教育水平,为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
1、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水平。(市、县区教育局)
2、开展未成年人的职业教育和非正规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
——实施未成年人群英计划,为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开发和集成活动资源,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科普活动。(市、县区教育局、科协、团委、科技局、农业局)
——深入开展“人人技能工程”,针对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生产技能,使他们成为脱贫致富的带头人、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和城市务工的技术骨干。(市、县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劳动力资源局、扶贫局、科技局)
3、加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市、县区教育局)
(四)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
——组织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开发和集成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科技活动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市、县区教育局、科协、团委、科技局)
——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校外德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科技教育功能。(市、县区教育局、科协、团委、科技局)
(五)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在未成年人科普教育中的作用。(市、县区文明办、教育局、科协、团委、科技局、民政局)
——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长和儿童的科学素质。(市、县区教育局、妇联、团委、科协)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市、县区委宣传部、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将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相关单位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三)拓展各部门科普资源的服务功能,加强学校的科学教育,重视农村未成年人的科学教育,探索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
(四)《商洛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联系人齐军民,联系电话2313678。